针对未成年女童的性侵犯罪,严重损害女童的身心健康,违反我国法律,直击道德底线,必须坚决制止,依法严惩。近几年,关于女童保护的问题引起了两会代表委员的持续关注。昨日,数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围绕女童保护方面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增加未成年人网络安全的相关条款” “我本人是一名执业20多年的律师,同时也是一名长期关注儿童妇女方面问题的法律工作者。儿童保护一直是我关注的话题。”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方燕说。北青报记者了解到,今年两会,方燕提出的一个议案就是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增加未成年人网络安全的相关条款。 她说,当选代表以后,她进行了一个大量的调查,发现网络安全已经渗透到我们未成年人保护的角角落落,因为网络安全问题导致孩子受侵害的现象已经非常高了。 “在网络猥亵儿童方面,目前最高法最高检有一些司法解释,还有指导性案例,但是仅仅有这些还是不够的。我们现在保护的范围还仅限于14岁以下,对14岁到18岁的未成年儿童是缺失的。” “防性侵安全的知识还相当缺乏” “在儿童防性侵和安全教育方面,我们一些社会组织、公益的组织做了一些大量的工作。但总体来说,我们社会特别是教育部门,还有家长,防性侵安全的知识还相当缺乏,这个现状亟待改善。”全国政协委员、广州市政协副主席于欣伟说。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于欣伟这些年一直在关注和从事未成年人保护的工作。 他介绍,从2015年之后,他连续利用民主党派的资源和专家就做了一系列的工作,“我们搞了一个公开课,去组织专家给孩子们上课。我们后面又搞了一场情景剧,利用广东自主研发的一个动画片,就是美羊羊喜羊羊,利用人物造型设计场景,设计过程,在校园中遇到美食诱惑等等教孩子怎么保护自己,被侵害之后怎么办。” “我们缺少一种监护人制度” “从我们统计的情况看,在农村地区,尽管被性侵曝光的数量、立案的数量很少,但是熟人的性侵、陌生人的性侵,以及家庭和成人之间的性侵可以说是频发的。”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上海市委副主委胡卫说。 他说,“这两年我随着全国政协去各地调研,发现一个家庭三口人,父母都在外面打工,孩子留守在家里。我们中国缺少一种监护人制度。孩子留给长辈去监控,实际长辈只能照顾他的生活,并不能够起到监护人的身份。” 胡卫还提到了城市儿童的情况。 他说,城市这两年发展当中,尽管城市家庭重视子女教育,特别是像北京这样的大城市。但是缺乏监护人的职责,“我们很多家长只是当出租司机,我们叫邻家效益,他把孩子放到邻家去补课,他没有跟孩子进行互动,不知道他的孩子需要什么,可以做什么。” 胡卫说,我们应该呼吁,随着扶贫攻坚加大,随着我们农村经济条件的改善,有一部分不适合人口居住地方的人现在被动迁出来,即便被动迁,你孩子也要随迁户,首先要有一个观念,建立完整的家庭,只有完整的家庭父母才能够充当合格的父母。 他说,首先要呼吁出去打工的父母,要回到他的家乡,回到他的农村,通过产业扶贫来推动经济发展。 “应对网络游戏进行分级” “我和其他的一些代表,包括浙江的几个代表一起,准备向全国人大提交网络游戏的立法。”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农科院副院长赵皖平说。 他说,因为网络游戏里面的暴力,尤其是色情方面的问题,和女童被性侵及猥亵关系非常密切,“而且影响面现在越来越大,这是我们的共同担忧。” 赵皖平希望,可以就网络游戏相关方面的问题进行立法,“就像电影一样,可以对网络游戏进行分级,以此对运营商进行遏制。” “把防性侵的内容加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今年将重点推进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和修改说明经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后,预计将提请2019年10月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初次审议。 此外,今年还将抓紧形成《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和修改说明,争取与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同步具备提请审议条件,为全国人大常委会顺利有效审议相关法案做好基础准备。 中华女子学院家庭建设研究院执行院长、教授孙晓梅透露,通过大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把防性侵的内容加进去,“而且防性侵的内容特别强”。孙晓梅是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多年来持续推动废除嫖宿幼女罪并入强奸罪。 “应重视对儿童造成的心理伤害” 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三级高级法官赵俊甫说,“这几年,利用信息网络、网络交友,对于女童进行猥亵、性侵犯罪,以及通过网络聊天索要裸体视频和照片这种新型的犯罪增多。” 他也提到,猥亵犯罪和强奸等其他犯罪不一样,这类案件客观痕迹物证少,相当一部分案件依赖于被告人的供述与被害害人的指证,对司法人员如何准确审查认定事实证据,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赵俊甫说,对被害人伤害的评估,需要更新理念和技术支持。 “对于儿童受到网络性侵而导致的精神抑郁、情绪低落等身体损伤之外的伤害,应给予更多关注,需要心理治疗和评估机构有更多的技术支持和帮助,以便于评估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准确量刑,并对被害人进行有效救助保护。” 他还提到,曾经有个被告人6次实施过猥亵女童的犯罪,有些是违法行为。每次被判刑出狱之后不久他又重新实施犯罪,最终,被告人被鉴定为精神方面有问题。“除了刑法之外,对于受害人进行管控和心理、生理方面的观察,防止他再犯罪,这可能是一个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