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0325 证券简称:扬子安防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安徽扬子安防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7年8月23日,电话和邮件通 知。 2、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8月25日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5、会议召集人:孙跃武 6、会议主持人:孙跃武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共 7 人, 实际出席本次董事会会 议的董事(包括委托出席的董事人数)共7人,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 的董事共0人。 公告编号:2017-033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安徽扬子安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考虑到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同时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结合当前实际经营、现金流状况和资本公积金的实际情况,公司拟进行权益分派。 根据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截至2017年6月30日,安徽 扬子安防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负债表中资本公积余额为 1,053,524.14 元、未分配利润余额为4,686,875.98元。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 股权登记日的股本为基数,进行如下权益分派: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2股进行利润分配,共计送股 4,120,000 股。本次权益分派完成后,公司原股东的持股比例保持不变,方案实施完毕后的总股本和股权结构, 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确认为准。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17-033 权益分派后公司的注册资本、股份数额等事项均发生了变化,因此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作出修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目录 《安徽扬子安防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